今天看到一篇文章

覺得實在寫得太好了!!!058_遠目.gif

所以轉貼上來和大家分享

《善待動物》不是口號 是一種生活態度

希望我的小小推動

可以加速它實現的時間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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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浪動物之家雜誌

2009/03月號《善待動物》不是口號 是一種生活態度


 
 

/ 曾鈺鈴 (懷生動物醫院醫師)

 

我的診療室,常常是很熱鬧的。除了該有的診療問答之外,我也和客戶聊一些「有的沒有的」的話題,例如我們會討論哪一種電暖器較優,家裡的狗貓用起來會較舒適。

 

不論是什麼話題,很少讓我有「啞口無言」的機會。不過我還是遇到了,而且很慚愧的,我無法給予任何有益處的建議……。

 

提問題的人是一對來自南非的夫婦,他們告訴我:他們家附近有人把狗綁在樹下,那隻狗好瘦好瘦,下雨了也只能在樹下淋雨……。

 

他們問我,可以為那隻狗做什麼?台灣有沒有什麼單位可以協助這條狗?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讓那個養狗的人善待那條狗?

      本來面對這對南非夫婦客戶,我就少言只能傻笑,因為英語破……但那天,我真的無言──因為我也聽過類似的狀況,而我也不知道,自己能做什麼?雖然有動物保護法的設立,但沒有專責執行的單位,一般派出所的警員未必受理類似的報案,有些國家有動物警察這樣的執行單位,可以處理動物受不當對待的案例。

 

我只能很簡單的讓南非夫婦了解,在這裡,有些人就是以那種方式在「養狗」,而且在這裡,沒有地方可以為那條狗call help……。無言加汗顏,那一次的診療,讓我很悶,雖然我清楚這對夫婦很喜歡我這位獸醫,即使每次我都以破到不行的英語,向他們解釋病情,他們還是很滿意我為他們家狗狗所做的治療,也是因為這樣,我覺得可恥──為自己的同胞的行為。

 

◎寵愛與虐待 強烈對比

 

一條狗鍊、一碗水……就這樣把狗養在門口,甚至農田旁邊的大樹下……。

 

台灣人來講,「見多不怪」,普通人如果不是自己有養狗,或許早就對於那隻限制在五尺範圍內活動的狗,失去了惻隱之心。

 

近年來,社會富裕了,用心對待動物的人多了,媒體上常常看到好命狗貴族般的待遇報導,一開始眾人莫不嘖嘖稱奇,但時間久了之後,大家也覺得「寵」動物也是應該的,相對之下,被隨便養或是棄養的動物就成了很大的對比。

 

講「動物福利」的維護,帽子很重,連我在內,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去倡導所謂的動物福利,有學者把動物福利解釋為「五項自由」的維持,這五項就是,免於飢渴、免於病痛、免於不適、免於恐懼、維持正常生活。換言之,就是日常生活的基礎需求。

 

活下去的基本需求而已,現在,那隻被綁在大樹下,飽受吹日曬雨淋的「鏈狗」,他受到的錯待,應該很清楚吧!那五項自由,哪一項被照顧到了?但是我還是很想知道,除了做不到的「把他帶回家養」之外,我(一般人)能做什麼?公權力,那個動物福利法,可以做些什麼有益的嗎?

 

相較於另一個族群的狗,由於飼主的重視,相對幸福很多。

 

曾經有客戶問我,報紙說養一條狗一個月要花兩萬塊!是怎麼一回事?真的需要花那麼多嗎?因為他們家的狗,是按照獸醫建議在養的狗,每一種細節都照顧到了,吃喝不論,洗澡方式、運動量的建議、居住的環境、疾病預防處置、定期健檢、注意狗狗的情緒反應……沒有一樣漏了,但是他們也不覺得,需要花這麼多費用!

 

不過我們都有共識,養狗是要花錢的。

 

我沒有看到那篇報導,所以我們煞有其事的拿出計算機,「仔細」敲一敲,其實我也想知道,我家的兩犬得花我多少?天曉得,沒人問之前,我也沒去算過……算完之後,診所內的眾人都哈哈大笑,拜託……沒意外的話,一年也花不了這麼多!

 

◎給動物一點生活空間

 

不過意外要來的時候是擋不住的,和鐵牛車相撞、在草地奔跑居然會割斷腳掌動脈……這樣的意外居然發生在同一隻「雖」狗身上,飼主也只能苦笑的自我調侃,養了條「雖」狗,不過還好平時有準備。

 

而那種沒準備的,就像某隻被「棄養」的臘腸狗,當年還是小小狗的時候,得了個腸炎,當時的飼主無力送醫治療,只好上網找自願者接手……被收養後,臘腸狗又得了兩次很嚴重的胃腸炎,花費的醫療費……收養者沒算過,所以金額不明,被「棄養」的臘腸,現在已經變成肥腸狗,正窩在我的腳邊,當陪讀書僮……如果當年沒自願者出現,臘腸成不了肥腸,大概也是黃土一坏。

 

動物福利並不是口號、高帽子,只是一種生活態度,和個人喜歡不喜歡動物沒有關聯性。我們生活在地小人稠的島國,人們與動物的距離很近,住家四周隨處可見晃來晃去的貓狗,不去干擾他們的生活,給人家一些生活空間,是一種小小的尊重,也是動物福利的開端,對於無主的貓狗,不要隨便去招惹人家,人家沒義務順服你或給你摸摸頭,去招惹後被咬再來怪流浪狗攻擊……

 

做不到友善的對待動物,也不要去做侵犯者。

 

站在一個過來人的角度,給打算養動物的人一個衷心的建議,「飼養動物,是一件需要做準備的工作,工作期間將為期十年以上,而且工作結束時,心還會被挖去一大塊,如果沒把握自己有能力做好這一切,千萬不要隨便開始!」讓已經養動物的人也給自己一個心理建設,照顧動物看似得付出良多,然而我們從他們身上獲得的不會比較少,一開始養,就是承諾的開始,請不要背棄自己的諾言。

 

畢竟,沒有不好的開始,就不會有不好的結束,不隨便養也不會有棄養問題。話再說回頭,那個裝飾性質大於實質意義的動物保護法,何時才能落實?當我看到受虐的孩童時,我可以打110幫他們求助,但當我看到受虐狗時,我可以找哪個單位?還是只能繼續感到愧疚直到麻木?

轉載自~中華民國動物保護協會-流浪動物之家雜誌

http://www.apatw.org/News_show.asp?id=1708

以認養代替購買~以絕育代替撲殺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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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ovelydog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